網路填表報名(美術、畫畫、視傳、工藝、圖文、廣電、電影)112 年 5 月 11 日(星期四)下午 2 時起至 112 年 5 月 23 日(星期二)下午4 時 30 分止。 共同學科考試日期(考試組):112 年 7 月 4 日(星期二)上午。 專業(學)術科考試日期(考試組) :112 年 7 ㄖ 4 日(星期二)下午~112年 7 月 5 日(星期三)。 面試日期(甄試組複試) :112 年 7 月 6 日(星期四)。 放榜:112 年 7 月 27 日(星期四),最晚下午4 時。
考試地點: 1. 共同學科考試地點:(暫定)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(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32 號,本校斜 對面)。
學系「考試組」考試科目及專業(學)術科考試規範:
學系「甄試組」甄試項目及繳交審查資料(依資料審查項目繳交)說明:
各招生學系「甄試組」預計面試(複試)人數,為將考生資料審查(初試)成績依高低排序,再取 其招生名額篩選倍率或前幾名人數進入面試(複試)。進入面試(複試)考生需依規定期限完成 繳交面試(複試)報名費,才能參加面試(複試)。
各學系「甄試組」之「資料審查(初試)」、「面試(複試)」滿分各為一百分;總成績分數係「資料 審查(初試)」及「面試(複試)」二項各依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,再加總合計,滿分為一百分。
報考各學系「甄試組」者,必須另外繳交該學系規定之「資料審查項目」相關資料,逕寄繳至 報考學系收: (一) 考生備齊學系「指定繳交審查資料」後,裝入自行準備的資料袋或箱子內,並將「審查資料專 用信封封面」(於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內自行列印)黏貼其上後,加以彌封,並於規定期限(郵 戳為憑),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超商宅配服務寄繳報考學系收。 (二) 學系指定繳交之審查資料,不作為報名時之資格條件。未寄繳、或逾期寄繳、或資料不全者, 不另通知補件(且不接受補件及申請報名費退費),如權益(成績)因而受損者,概由考生自行 負責。
考試日期、時間、地點:
考試組
甄試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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